按照《商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上的实质性内容。(更正有两种,一种是注册人或代理人的笔误造成的,另一种是商标局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后,在录入或扫描流程的过程中,将商标申请注册中的个别内容弄错的)。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公司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公司索取; 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