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证明其变更/转让/续展申请已被商标局核准的证明文件。一经核准,不重新发《商标注册证》。只有当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才能体现出该商标当前的专有权人。因此,注册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遗失、破损的,注册人应当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司索取; 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司。 |